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推广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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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针对如何建设落实梅溪湖绿色生态示范新城这一战略地位,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以绿色建筑为突破,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之路。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民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这与两型社会建设理念高度契合,是新区打造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重要抓手和必要选择。总结近年实践经验,新区从过程管理、政策引导、科学指导、技术支撑等四个方面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在区域内成片发展。
一、 创新体制、闭合管理。
全省率先提出了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管理的思路,制定出台《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湘新管发〔2017〕2号),从政策上对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强引导和推广,提高了企业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首先是从源头把控,科学分析制定新区核心片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分地块确定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在土地出让(划拨)条件、规划要点中明确地块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等要求,作为后期项目各项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明确绿色建筑要求。同时注重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房等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引领,带动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在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和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环节中严格控制执行。对于未贯彻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明确绿色建筑实施内容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从源头到验收,绿色建筑全过程形成闭合管理,确保绿建要求落实到项目实施全过程。
二、 资金引导,加大推广
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中明确绿色建筑专项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企业对绿色建筑的开发积极性,对绿色建筑开发企业分星级按建筑性质、面积等确定奖励标准。新区设立3000万绿色建筑专项奖励资金,对梅溪湖国际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按15元/㎡给予奖励,对新区核心片区范围内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绿色建筑项目奖励25元/㎡,同时对在新区购买绿色建筑的购房者按建筑面积给予60元/㎡的购房补助,扩大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截止2017年5月底,新区范围内累积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共125个,运营标识1个,累积绿色建筑面积共约1549 万㎡。其中绿色一星级项目92 个,二星级项目 25 个,三星级项目8 个,包括英国BREEAM杰出级和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的绿方中心,湖南省首个纯三星绿色住宅小区西雅韵,湖南省首个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新区绿色建筑应用推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制度创新、科学指导
结合新区实际,以梅溪湖国际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为契机,制定出台《梅溪湖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013年-2015年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针对绿色建筑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完成《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应用图集》、《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运行效果后评估研究》、《湖南湘江新区建筑节能65%设计导则》、《湖南湘江新区绿色建筑验收技术导则》等两型专项课题研究。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应用,逐步推进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的应用,提高太阳能、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四、技术支撑、凸显亮点
针对推进绿色建筑中公共设施配套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建设一批公共设施和引进第三方打造示范项目等方式,为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示范带动机制。截至去年新区范围内建筑产业化项目共6个,洋湖片区4个:蓝天保障房二期-四期、雅礼中学、恒伟西雅韵、湘江时代,滨江片区2个:长郡中学、岳围九年制学校,建筑面积共计83.85万m2。二是创新城市有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是绿色建筑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其中的有机生活垃圾是一个最重要的污染源。按照梅溪湖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要求,新区于2014年下发《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梅溪湖国际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推广应用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技术的通知》(湘新管发〔2014〕15号),在梅溪湖国际新城所有住宅小区、学校、酒店、写字楼等项目全面推广应用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技术,并采取“以点带面”推广模式,将达美D6区、中铁建梅溪清秀、旭辉御府纳入省级两型示范项目,引导各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目前君康家园、万科梅溪郡等近20个项目已应用该项技术。同时大力探索建立片区有机生活垃圾微生物处理建设、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去年已编制完成《梅溪湖国际新城有机生活垃圾片区综合运营管理研究》报告,建议新区采取以政府政策文件强制推广与适当财政专项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创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产业链”片区综合运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