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是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的,集科研、大专院校、设计、审图机构及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节能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我发起、自愿入会、自筹经费、自理会务(即“四自”)原则下成立的行业协会。
协会成员在市场竞争机制的激励下,着眼高新技术目标,提高服务质量,优胜劣汰,培育和发展新型的产品和技术,逐步形成分布合理、功能健全、关系协调、管理规范、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协会体系。目前,已有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审图企事单位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墙体材料生产企业55家,外墙保温销售企业61家,门窗生产企业65家。
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行业协会会员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行业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和行业利益,为会员和政府、社会提供服务。行业协会依法履行五项主要职能:
一是履行行业代表职能。代表行业参与拟订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行业规划、政策;提出指定政策和立法建议;参加与行业利益相关的听证会、论证会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行业提出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调查或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组织或参与对外贸易争端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是履行行业自律职能。协会要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制订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并组织落实;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
三是履行行业管理职能。通过政府授权或委托开展行业统计、监测分析;依法或经授权进行企业资质审查和认定,出具公信证明;参与或承担制订、修订有关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组织贯彻并监督实施;协调行业价格争议;组织或参与行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审。
四是履行行业协调职能。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消费者之间以及不同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协调行业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其社会组织的关系;创造公平、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是履行行业服务职能。今后协会要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开展行业信息交流、信息发布、对外宣传、业务咨询、行业评比、职业培训、招商引资、展览展销和国际交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