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门窗性能要求提高,市节能新墙办召开门窗及相关企业座谈
7月26日,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市节能新墙办)组织长沙市主要的建筑用外门窗、中空玻璃与五金配件生产加工企业座谈,讨论如何贯彻实施《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会议主要介绍了“我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技术要求”文件内容,就如何实现文件规定中的“居住建筑中外墙应满足设计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2W/(㎡.K)、公共建筑中外墙应满足设计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2.8W/(㎡.K)”要求进行了讨论,并就从外窗加工生产企业及各关键部品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提高对门窗生产加工质量影响较大的设备的精度要求,和加强生产加工车间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来实现提升门窗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