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墙改办加强新墙材专项基金返退工作
为提高新墙材专项基金的管理水平以及基金返退的科学性,本年度我办认真按照《长沙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完善和简化了新墙材专项基金返退工作流程。
在办理基金返退过程中,我办工作突出三个重点:
一、建设项目使用的新墙材必须具备《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和《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证明》,方可全额返退专项基金;
二、现场查验中发现使用无产品标识的新墙材一律视同无《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倒逼墙材企业加快完善产品标识制度;
三、细化申请返退要求,墙体材料购销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需作为返退依据。
至今年10月份,长沙县建材站墙改办已完成10个项目的返退,收取新墙材发展基金547万元,办理返退336万元,上缴国库211万元,资料已全部进行整理归档,方便以后随时查询以及各级领导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