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剑指地方存量财政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结转资金清理情况列检查内容之一
财政部3月1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称,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3月20日到4月20日期间,联合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事中检查。
财政部称,本次将重点检查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和其他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覆盖面达到100%,抽查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各级次检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延伸检查有关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至少应延伸检查4个。检查方式为下查一级,即专员办负责交叉检查省本级,抽查不少于2个地市;财政厅(局)负责就地组织检查专员办抽查之外的其他地市,每个地市至少抽查1个县。
长期以来,财政资金沉淀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审计署2015年第1号公告显示,32个中央部门结存资金半数闲置超过一年,2013年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减少存量资金6.11亿元,未及时上缴或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29亿元,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近三成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
今年前两月的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税收增幅不到1%,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近四成。在财收两支柱受抑的情况下,支出逆势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专家认为,在此背景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需“放大招”。
摘自《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