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墙办同县财政局对新墙材企业进行
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根据长县财【2016】09号《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办于2016年6月召集新墙材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会上黄琪主任传达了《通知》精神,要求专项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接受专项扶持资金的新墙材企业必须根据自评情况写出绩效报告。
2016年9月6日,长沙县财政局同我办对“湖南光华鹰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长沙县高旺环保建材厂、长沙县纠田机砖厂、长沙县顺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四家获得2015年度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进行了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长沙县墙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