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实行65%节能标准
5月2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省住建厅相关处室、市住建委节能科技处、设计处、市节能新墙办及各市州相关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宣贯培训班上指出:新标准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6月1日起,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即“建筑节能65%标准”。同时要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规划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执行新节能标准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