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9号令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十二、建材
1、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2、电子工业用超薄(1.3mm以下)、太阳能产业用超白(折合5mm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玻璃生产线;现有浮法生产线采用纯氧燃烧技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玻璃熔窑用高档耐火材料;玻璃深加工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3、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4、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5、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蹲便器、节水型小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与生产
6、5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7、使用合成矿物纤维、芳纶纤维等作为增强材料的无石棉摩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
9、高新技术领域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土、石墨、硅藻土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10、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
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12、农用田间建设材料技术开发与生产
13、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14、应急安置房屋开发与生产
二十一、建筑
1、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2、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3、集中供热系统计量与调控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4、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
5、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6、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
7、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
8、预制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和厨房标准化、模数化技术开发与推广
9、工厂化全装修技术推广
10、移动式应急生活供水系统开发与应用
第二类 限制类
九、建材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
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八)建材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