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
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
二维码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绿建小满哥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更多

会员公示查询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质量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2-06-18    点击:[1126]

关于进一步加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质量管理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1]207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是我市近年来应用范围较广的新型墙材,为充分发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的优势,确保墙体工程质量,现就加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砌块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1968-2006)的要求组织生产,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所供应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2008)(以下简称《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砌块专用砌筑砂浆及抹面砂浆生产企业应到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进行长沙市建筑节能产品(材料)的登记备案。

各生产企业应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研究,重点解决生产与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高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推广应用服务水平,严禁销售出釜龄期不足5天的产品。

二、长沙市及四县(市)墙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新墙材认定审核关,应定期组织对在我市备案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对两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应报请湖南省墙改行政部门取消其《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现场施工情况的监督,确保《规程》及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得到贯彻落实。

四、监理单位应根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及抹灰工艺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关键部位和重要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产品进入工程现场时,应详细查验产品的型号、出釜龄期、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以及新型墙材认定及备案证明材料等。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规程》或地方建筑技术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及抹灰工艺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工序进度的档案记录,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时在墙体与钢筋混凝土墙、柱等接缝部位应挂贴符合设计要求的网格布或金属网等防开裂措施。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与其它砌体材料混

砌,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龄期不得小于28天。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砌块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及抹面应采用专用砂浆。墙面抹灰

前应在其表面用专用砂浆或其它有效的专用界面处理剂进行基底处理后方可抹灰,所用专用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2001)要求。

相关事宜可咨询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彩梅 电话:8513839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版权所有@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 备案序号:湘ICP备14014895号 技术支持:长沙网站建设
长沙市建筑节能协会 固话:0731- 85166711 手机:15387310011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36号三楼309(识字岭)邮编:410006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