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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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004-2010)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话:0731-88950079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室 2016年1月27日 |